Archive for 七月, 2009

[SEO新知]市場要活絡,端看『搜尋』臉色!

Interactive Marketers Lean on Search

行動與社群媒體正持續擴大發展中,
而數位廣告在廣告市場仍是最受注目的焦點。

根據「Five-Year Interactive Marketing Forecast Report」,
Forrester研究機預估在未來五年的美國互動式行銷上,
將會有17%複合年增長率,到2014年將有55憶美元的商機。

互動式行銷未來將會是一直成長,成為廣告市場主流。
預估2009年互動式行銷佔整體廣告行銷市場的12%,
到了2014年會成長到21%。

預測互動式行銷中的社交媒體和行動行銷會快速成長。
社交媒體行銷的複合年增長率會增加34%,
而行動行銷的複合年增長率會增加27%。

到2014年,「搜尋行銷」的獲利仍會超過整個互動式行銷市場的二分之一,
穩坐最大行銷龍頭的位置,預測搜尋行銷的複合年增長率會增加15%。

根據eMarketer的估計,搜尋行銷在歐洲網路廣告市場,
已是網路行銷最主要的管道。今天也許成長不到,或小於5%,
但在2012年相信它會有超越兩位數的成長。

阿物補充說明:

什麼是搜尋行銷?

搜尋行銷(Search Engine Marketing,簡稱SEM)
中文稱作搜尋引擎行銷,也有人稱作關鍵字行銷,
廣義上所指的是與搜尋引擎相關的行銷行為,
像是屬關鍵字廣告及SEO(搜尋引擎最佳化),都屬於搜尋行銷的領域。

從事網路行銷的經驗談,
我認為,搜尋行銷應該以SEO優先,再以關鍵字廣告(PPC)補其不足。
想做到行銷效益最大化,
我會建議SEO鎖定在Yahoo! Search Results(搜尋結果),
然後關鍵字廣告鎖定在內容比對,
例如讓廣告出現在拍賣及知識+等服務,
而如果是針對於Google而言,
我們目前的作法是,把原本擺在搜尋結果底下的PPC預算,
換到主力放Adsense,而SEO主攻搜尋結果。
更多資訊…

引用來源:Interactive Marketers Lean on Search

http://www.emarketer.com/Article.aspx?R=1007187

[SEO新知] 社群媒體平台是網路行銷的新戰場!

WOO 阿物 seo 搜尋引尋最佳化

 

社群媒體平台已是建立口碑、提升業績和小本生意的行銷工具。

社群媒體在網路行銷的三種形式:

1.溝通:
行銷最重視的就是建立人際關係,
而人際關係則靠「溝通」來建立。
新興網路工具,像是部落格、微型網誌、
社交網路(Facebook, LinkedIn, Ning)、
播客、視頻分享、維基、照片共享以及產品評測網站,
這些工具或平台允許企業對外進行溝通、教育和訊息交流。
企業因此可以直接與他們現有或潛在的客戶溝通。

社群媒體的優勢在於,溝通的方式比較輕鬆,
目的在建立了解、喜愛和信任,進而影響決策。
而且,有助於企業主可以共享與接收外來的意見。

2.合作:
當企業提供消費者直接發表意見的管道時,
消費者會感覺自己對企業是具有影響力的。
因此,他們信任你,跟你買東西,甚至追隨你。
社群媒體的合作關係,讓消費者轉變成「生產消費者」。
在社群媒體時代,生產消費者是形成、塑造、或改變購買形式的關鍵人物。

企業可以利用這個平台點燃行銷合作,創造他們自己的社群。
通過社群媒體,企業會傾聽,並連接到目標客戶,建立一個自由論壇,
促進市場合作,因為合作才能促進行銷。

3.娛樂:
社群媒體能夠產生作用,最重要的原因是-它很有趣!
人們喜歡能產生歸屬感的社群媒體,可以讓自己發聲、
意見被聽取和享受整個互動過程。
因此,企業需要參與這些社群媒體,來跟目標群眾對話。
像是Facebook、Ning、Twitter、Linkedin、Photobucket、YouTube等媒體,
他們擁有高度的娛樂價值,深受大眾喜愛。

企業主利用社群媒體的娛樂因素,建立自己聯繫和連結的網路資料庫,
可以看到潛在客戶,並與他們互動。
 
然而,企業主在運用社群媒體時,千萬要注意,一定要提供有價值的訊息。
否則沒有人願意跟你建立互動。

原文來自:Social Media Marketing for Small Business
Lorrie Thomas – Web Marketing Therapy – Santa Barbara – Jun 16, 2009

阿物awoo有話要說:
社群媒體是需要學習了解、投注熱情、用心經營才能順利運作。
舉例來說,台灣的KKBOX就有專人負責在噗浪上發短文,與大眾交流。
如果企業主願意把廣告費提撥至社群網站的經營,
讓專人負責各社交網站的發文與回應,
在行銷上能靈活地提供產品、活動資訊。
這樣的人事支出,比廣告預算來的經濟,且更有價值。

[分享]點擊了,又怎樣?Click! So What?

研究調查機構comScore的董事長Gian Fulgoni指出,
對於廣告點擊率約0.1%的平均值,
廣告客戶或廣告商習慣說:『這個數據直接說明了廣告效益。』

其實,這並不是正確的說法。
這只是針對短期廣告效果所做的評估,
而沒有針對品牌效益做評估。

舉例來說,BMW要做廣告,
需要把20多歲的網路族群當作廣告目標嗎?
他們現在可能根本負擔不起BMW。
所以,重視短期業績提升的行銷人員會說:
『不要鎖定網路市場,20多歲的孩子沒有購買BMW的能力。』

然而,重視品牌行銷的人則會說:
『20多歲的年輕族群,將會買一台新車,也許是BMW,
或是Lexus、Mercedes。提早將BMW這個品牌價值傳遞給年輕人,
他們就會成來未來的潛在客戶。

網路廣告可以做,但要看的更長遠!

在廣告點擊率的迷思下,
廣告客戶希望知道有多少人看到或讀到這個訊息,
於是以「點擊率」作為廣告效果的依據。

沒錯,點擊是產生購買的管道之一,
但只看點擊率是沒辦法真正了解廣告效益的。
品牌廣告是一種在潛移默化中影響消費者購買的力量,
這種廣告效果是不容小覷的。

原文:

Gian Fulgoni: Publishers would be out of their minds to take an average click rate of 0.1% to an advertiser or an agency and say, “Here’s an indication of advertising effectiveness.” It’s not the right metric. It’s a really short-term view of how advertising works as a direct-response-oriented vehicle and not a branding-oriented one.

Let’s say I’m BMW. Do I want to reach a 20-year-old kid who can’t afford to buy a BMW today? The direct response people would say, “No, don’t target with the Internet.” They would target those people who are about to buy a car. That’s one view.…全文

以上引用自:http://www.emarketer.com/Article.aspx?R=1007154

延伸閱讀:V怪客《如何設定網路行銷目的與評估成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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